知网岂能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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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网岂能知法犯法

9月6日,国家网信办对知网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罚款。

根据通报,知网运营的14款App,存在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比如,未经同意收集个人信息、未明示使用规则、未提供账号注销功能、销账后不及时删除用户个人信息等。

桩桩件件都是违规使用个人信息的痛点,不仅违反了《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还严重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益。

作为服务型平台,知网利用“职务”之便侵害用户权益,其行为令人发指。近年来,App超范围采集公民信息一直备受关注,网络平台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收集、使用的个人信息,依法依规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早已成为各界共识。

在此背景下,知网依然知法犯法,属于揣着明白装糊涂。

这已经不是知网第一次领罚单了。作为一家公共服务平台,没有对用户隐私进行有效的保护,反倒在国家三令五申的要求下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难怪网友大声谴责:“还是罚得少,建议再多罚点!”

“天下苦知网久矣。”这句话大家都喊累了。

从几年前的版权事件,到现在违法收集个人信息,这些年,知网的行为屡屡挑战公众的接受底线。

以当时网络上沸沸扬扬的赵教授诉知网侵权案为例,知网将其100多篇文章收录至数据库,利用这些文章在各个端口下载使用获利,到头来作者本人不仅没有稿费,下载自己的作品还要付费。

类似的版权“流氓”行为被揭穿,而其一本万利的版权生意争议不断。一边野蛮收录著作权人的作品,一边在未明确获得作者本人授权的背景下,在网络上传播获利,作者分文未取。

作为一家商业数据库,知网以中间商的身份赚得盆满钵满。“高光时刻”的主营业务收入近11.7亿元,毛利率超过50%。

商业化没底线,也让知网偏离了主线。一边违反著作权法,侵犯作者的合法权益,另一边大肆涨价,从消费者身上不断收割。

全国两会上,曾有政协委员批评知网:“技术让知识越来越便宜,而垄断让价格越来越昂贵。”

知识平台的存在,本应提高知识的普惠性,降低大众对知识的获取成本,丰富全民知识获取渠道,而不是利用市场主导或垄断地位获利。

罚单是惩戒,知网应该引以为戒。一家商业机构盈利无可厚非,但必须在法律的红线之内。无论是期刊论文的运营模式,还是其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模式,必须依法依规,而不能知法犯法。

北京商报评论员 陶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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