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面世”众多金融机构摩拳擦掌构建科创金融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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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面世”众多金融机构摩拳擦掌构建科创金融创新模式

为了更好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与科创企业稳健成长,相关部门再放“大招”。

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与外汇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下称《总体方案》)指出,通过5年左右时间,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南京市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杭州市建设国内现代科创金融体系的实践窗口和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合肥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新兴产业聚集地,带动嘉兴市争创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和科创金融一体化服务基地。

中国人民银行指出,《总体方案》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推动形成金融供给和需求结构平衡、金融风险有效防范的良好生态,打造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生产新高地。

多位金融机构人士向记者透露,《总体方案》还有效拓宽了金融机构的投资范畴与金融服务覆盖面,包括支持保险公司对科创企业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探索建立跨省(市)联合授信机制,探索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等。

一家股份制银行长三角地区分行对公业务部门主管向记者透露,在《总体方案》出台后,他们内部已着手深入研究相关金融服务科创企业与促进长三角金融服务一体化的相关条款,正汇集长三角分支机构各类资源,向当地科创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未来,不排除总行会成立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事业部,专门负责整合银行内外部资源,向长三角当地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银行信贷、IPO/并购等多元化金融服务,将金融服务贯穿科创企业的整个成长周期。”他指出。

记者获悉,目前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部分城市已积极推广多项针对科创企业的金融创新服务,比如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打造知识产权交易融资服务运营平台,助力于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1+N科创融资综合解决方案,正在江苏省全面推广。上海股权交易中心则积极试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专访,通过拓宽PE/VC基金退出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借道股权投资支持科创企业发展。

一位长三角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人士向记者透露,可以预见的是,未来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将很快形成一系列新的科创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在长三角地区全面复制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总体方案》明确指出,试验区特定城市探索形成的科创金融创新模式,试验区其他城市优先推广复制。

金融机构跃跃欲试扩大科创企业金融服务范畴

《总体方案》指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产品,进一步丰富信用贷款产品种类,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提升面向科创企业的首贷比,有效发挥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风险分担和增信作用,扩大信贷产品覆盖面。

此外,《总体方案》还支持有内部评估能力的商业银行将知识产权评估结果作为知识产权质押授信的决策依据。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软件、大数据等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保理等业务。

在多位银行长三角地区分行对公业务部门人士看来,《总体方案》的出台,或加快当地金融机构面向科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的建设步伐。

记者获悉,2019年起,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构建“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推出国内首个知识产权金融智能服务系统——以知识产权质押作为担保,为中小型科创企业提供集资讯、金融、服务商供应、大数据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要做好知识产权的交易与投融资服务,绝非易事。究其原因,知识产权的创造、交易、运营、公证、服务、融资等各个环节操作流程都相当复杂,需要各方协力才能保障整个操作流程没有“疏漏”。

目前,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通过建立多方合作机制、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全国首家知识产权质物处置运营平台正式上线同时,形成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交易、处置等全产业链闭环操作体系。

与此同时,长三角其他城市也在加快构建面向科创企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的创新金融服务体系。针对知识产权确权、交易、运营等业务环节的诸多痛点,不少地方政府纷纷搭建囊括在线公证、服务、融资等综合性知识产权交易融资服务运营平台,通过将知识产权资产数字化、确权数字化、交易模式便利化、金融支撑便捷化、安全防控多元化等,围绕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提供“确权-交易-运营-维权-融资”一站式服务,盘活当地科创企业的大量知识产权资产,实现后者快速交易与流通,驱动银行不断扩大科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信贷额度。

与此同时,长三角部分城市相关部门还与第三方科技机构合作,借助后者在生物医药研发、半导体研发、高端化工等科创产业的知识图谱体系,帮助当地银行快速全面了解当地科创企业的技术研发实力是否处于行业前列,技术专利是否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与经济价值,科研成果转化的最新进展等,进而提供更具针对性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总体方案》还要求试验区相关城市积极探索推进试验区内科创金融信息互联互通,打破试验区政务信息壁垒,实现科创企业信用信息、金融服务共享共用。

一位试验区城市的高新产业园区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他们一面与第三方科技机构合作,打造一张张产业地图,便于银行全面了解当地高新技术科创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与产业链协同合作进展,以便后者为当地产业链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保理等多元化供应链金融业务,一面则吸引股权投资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吸引更多高科技企业入驻,解决当地生物医药、半导体、新能源汽车等高新技术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助力当地科创产业更高质量发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多项金融创新获政策扶持

值得注意的是,《总体方案》还鼓励金融机构尝试打造科创金融创新服务模式。

上述股份制银行长三角地区分行对公业务部门主管向记者指出,《总体方案》提出了多项“探索”,包括探索建立跨省(市)联合授信机制、探索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探索依托融资担保机构增信等方式完善科创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研究探索适当放宽试验区内政府投资基金单个投资项目投资限额,适度提高投资容错率,探索基于孵化企业数量等指标的正向考核激励机制等,都给试验区开展更多金融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一位长三角地区政府引导基金负责人表示,在《总体方案》面世后,他们内部迅速举行研究会议,讨论如何放宽政府引导基金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限额,比如对当地重大科创项目的股权投资占比上限,采取“一事一议”的措施。

“政府投资基金对单个投资项目投资限额的放宽幅度,最终还需与当地政府部门与国资委磋商决定。”他指出。相比而言,他们或将很快引入新的政府引导基金业绩考核体系——以往,政府引导基金不但需要实现符合预期的DPR(股权分红比率),还必须将失败项目数量控制在极低水准,随着《总体方案》出台,未来政府引导基金在满足符合预期的DPR情况下,相关部门对科创企业投资失败数量的容忍度将有所提高。

一位长三角地区城商行产品创新部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在《总体方案》面世后,11月21日银行内部已着手研究如何建立跨省(市)联合授信机制。以往,各家银行对同一家科创企业的项目规划、项目评审评级、授信额度核定、还款安排、信贷管理、风险化解有着较大的差异,不但导致企业获取贷款成本增加,还令企业时常难以及时获取业务拓展所需的信贷资金。

“我们计划与当地银行尝试建立企业数据共享机制,在确保企业数据规范使用的情况下,构建统一的项目评审评级、授信额度核定、还款安排、信贷管理等操作标准,就能借助银团贷款方式向科创企业提供更高授信额度,并降低他们的信贷融资成本。”他指出。

记者还获悉,在《总体方案》出台后,部分券商也在着手探索依托融资担保机构增信等方式,完善科创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为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做准备。

“随着资产配置多元化需求增加,越来越多二级市场私募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的配置意愿正在增加。但以往这类债券缺乏,他们只能借助过桥贷款、企业之间委托贷款等形式开展变相投资,但这些操作模式不如高收益债券具备交易变现能力,且引入更多增信措施降低金融机构的投资风险。”一家券商投行部门人士向记者指出。未来,他们打算与当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股权投资基金合作,由他们提供不同形式的增信举措,推动当地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尽早试水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发行。

在他看来,《总体方案》还提出探索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交易清算、征信等金融场景的安全应用,以及探索建立统一的科创企业评定标准与科创企业名录库等,都有助于金融机构借助更多维度的科技赋能,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多元化的创新型金融服务,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长期投资科创企业,助力中国经济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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