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加强校园门前100米一键式报警装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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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加强校园门前100米一键式报警装置管理

央广网北京9月28日消息 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印发《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北京市教委表示,在开展校园及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中,要克服短期治理、反复治理、被动治理、单一治理的弊端,形成长效治理、精准治理、主动治理、区域治理共识,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治理措施和制度落实更加有效,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更加健全。缓解校园周边交通压力,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安全。

重点任务主要有10项。一是构建四项工作机制,即分析研判和监测、信息互通共享、交通秩序治理、交通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主要涉及建立校内交通管理制度,校内机动车行驶或停放要物理隔离,以及校内停车场地管理等。三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建设,主要是完善六类交通设施,落实5项基础设施,7项提升设施建设。四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区域建设,主要涉及道路管养、慢行系统、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公交站点、通学车站点、学生集散区、家长等候区和护学通道等建设。五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主要是明确学校门前100米,一键式报警装置等管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指挥疏导、巡逻管控、高峰时段值守以及违法违规交通行为查处打击等。六是配齐配强“四支队伍”,主要是明确警察、教师、安保、志愿者“四支队伍”的配备管理和聘请交通民警担任学校“交通副校长”等。七是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要是明确交通安全教育和绿色出行宣传等工作。八是加强对家长交通出行引导,主要引导家长安全文明出行、绿色低碳出行;当好学生榜样表率,以身作则遵守交通规则;落实家校共育,履行交通安全监护责任。九是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主要是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小黄帽路队制,错峰上下学,校门值班值守等各项制度,并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十是加强高峰勤务建设,主要是落实警校护校机制,落实“高峰勤务”制度,做好交通秩序维护和涉校报警求助。

为了更好落实《意见》,北京市教委提出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交通综合治理纳入本市和各区交通综合治理整体工作,纳入属地街巷治理整体工作,纳入本市吹哨报到、接拆即办等基层治理改革的整体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谋划,用好各方力量,形成“一盘棋”治理局面。

二要压实各方责任。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统筹协调责任,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加强校门口值班;落实错时上下学和小黄帽路队制等制度;安排学校老师到门口接领和护送学生;建立学生“安全通道”等。公安、城管等部门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公安部门建立高峰勤务,设置护学岗等;交管部门不断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设施,加大执法力度,因地制宜设置单行线等。交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优化公交线路、增设公交站点、开行通学车等。各区和属地街道乡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好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市区职能部门通过“四不两直”检查、“回头看”检查、“交叉”互查、督学专项督查等方式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交通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第三方,定期对学校交通环境提升情况进行交通秩序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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