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人大谈地方债 防止市县级债务风险向省级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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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大谈地方债 防止市县级债务风险向省级传导

原标题:辽宁人大谈地方债 防止市县级债务风险向省级传导

辽宁人大一份关于当地政府债务管理报告审议意见引起市场关注。

近期辽宁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其中会议听取了《关于辽宁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近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前述报告的审议意见(下称“审议意见”)对外公开,也反映了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不断强化。

审议意见充分肯定了上述报告,并给出意见和建议。审议意见称,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省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通过以长补短、以低补高等债务调整方式,有效化解县(市、区)级财政的主要债务风险。但也要看到,该省政府债务风险依然严峻。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告诉第一财经,近年辽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等方式,拉长了债务期限,降低了发债利率,从而达到了“以长补短、以低补高”效果,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债务风险。

辽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南部,是东北地区唯一的既沿海又沿边的省份,当地工业基础雄厚,近年来经济保持发展,经济总量处于全国中游水平,不过受国内经济波动、化解过剩产能等影响,辽宁近年经济增长面临一定压力,经济增速较低。去年当地财政收入规模排全国第18,不过财政自给率低于50%,比较依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数据,截至2022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约为10980亿元,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11719亿元以内。

联合资信对今年辽宁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信用评级报告称,辽宁省政府债务规模持续增长,总体规模较大;但未来几年集中偿债压力不大,且辽宁省建立了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总体债务风险可控。2021年辽宁省政府债务率为147.64%(财政部设定警戒线为120%)。

温来成表示,辽宁省政府债务风险相对靠前,但从相关指标来看,财政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目前总体向好。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曾撰文分析,辽宁省总体债务水平适中,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位居全国第13,负债率居全国第12。考虑地方融资平台有息债务后,债务压力下降。

审议意见建议,要进一步研究县(市、区)级财政管理问题,高度重视风险叠加带来的冲击,有效防范基层财政风险,坚决守住底线;同时,各级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培植税源,拓宽收入渠道,增强财政调控能力,算好经济工作、地方管理工作的账。

随着经济稳步复苏,叠加去年同期低基数等,辽宁财政收入今年在好转。辽宁省财政厅数据显示,今年1~4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71.9亿元,增长12%,其中最为核心的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1.9%。

上述审议意见建议,坚决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要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市县级债务风险向省级传导;进一步压紧压实风险管控责任,尤其是市县级政府的责任,切实做到“精算、精管、精准、精细”,确保不发生突发性、临时性的兑付风险。

温来成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基本是省一级代市县发债,个别市县如果不能及时偿债就需要省级政府代偿,这就造成了一些市县债务风险向省级传导,存在道德风险。近年来不少省份都在强调地方债要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包括辽宁等地强调省级实行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目的就是不希望地方债风险层层上移。

罗志恒研究发现,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后,辽宁省的营口、盘锦、葫芦岛等部分地方政府负债率较高。相对全国平均水平而言,辽宁省部分地市显性债务负担较重。2021年,营口的负债率水平高达70.1%。此外,盘锦(55.8%)、葫芦岛(48.1%)、抚顺(46.2%)、鞍山(43.8%)、辽阳(41.6%)、铁岭(41.6%)的负债率水平均超过40%。考虑融资平台有息负债后,盘锦广义负债率快速攀升至82.1%,居省内第一。

他认为,相较地级市政府,辽宁省区县政府负债率适中,仅有少量基层政府出现负债率过高。辽宁省84个已公布债务数据的区县中,负债率超过30%的有15个,其中文圣区(辽阳)、鲅鱼圈区(营口)、盖州市(营口)、旅顺口区(大连)、大洼区(盘锦)位列前五,负债率分别为291.7%、90.1%、72.1%、70.6%、61.5%,也是唯五负债率超过60%警戒线的区县。负债率低于10%的区县共有28个,所有城市均有分布。

上述审计意见称,现在各县区“三保”压力很大,建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缓解县区“三保”压力。

另外,上述审议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政府债务管理部门要精准了解项目开工时间、资金使用时间等,衔接好债务资金下达时间和资金使用时间,避免因债务资金在使用主体账上停留时间过长,加重利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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