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在线直报系统(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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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在线直报系统(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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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4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函〔2014〕408号)、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2014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皖新出办[2014]58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市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度统计工作的范围及提交时间(一)全市印刷、出版物发行(批发、零售)、电子书、互联网出版单位及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合肥园区)内单位。

2、(二)统计报表提交完成自发文之日起至2015年2月27日截止。

3、二、统计工作网上填报方法(一)2014年度我市新闻出版统计工作采取出版物印刷、专项、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发行(二级批发)单位及安徽邮政公司全面调查统计;打字复印、出版物发行(零售)单位抽样调查统计;其他类别业务统计按往年方法进行。

4、(二)请使用IE8.0版本浏览器,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登录后逐项完成2014年度各项填报任务,验证后提交(提交成功红色字体任务会显示为黑色字体)。

5、请注意:填报财务数据时是“万元”为单位;期初库存一定要先核实去年期末库存数据。

6、三、统计工作要求(一)出版物印刷、专项、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和发行(批发)单位、电子书、互联网出版单位及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由市局专人负责布置;被抽样的打字复印和发行(零售)单位由各县(市)文广新局,区文化(社会事业)局指定专人负责督促完成。

7、(二)2014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与年度核验工作统一部署、同步实施。

8、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做好统计工作,上报数据要真实、准确,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

9、对逾期未完成新闻出版统计网上填报工作的单位,其许可证年检将视情依据有关规定予以缓检、不予通过,直至注销登记,并在媒体公告。

本文就讲到这里,希望大家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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