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中国古代禁戏,有的已经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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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中国古代禁戏,有的已经屡见不鲜

许多书曾经被禁后来却全球畅销,例如《尤利西斯》曾因包含“不雅”描写在英美遭禁,《1984》因讽刺和批判遭到美国和苏联的同时禁止,《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因为“有伤风化”被英国列为禁书……

现在这些书几乎都唾手可得,人们也得以更客观、公正而全面地看待他们——这也是关注古代禁戏的原因,即如何取之精华、去之糟粕,毕竟戏曲可谓唐诗、宋词之后“最中国”的抒情方式。

戏曲之中蕴含着汉文化中人特有的认知、思维、记忆、表达和交流、互动的方式,这是一种久远的文化记忆,也是失落已久的文化认同。

关注古代戏曲由禁而放、放而又禁、禁之再放的过程,为我们了解古人的文化生活和思想变迁提供了背景资料,更为文化的传承发展打下基础。

在《中国戏七讲》这本最近的畅销好书之中,清华教授李楯为我们揭示了“古代禁戏”这一谜题。

李楯先生在演昆剧《千忠戮·惨睹》前目视戏台。

戏,能不能演,可不可看?这个问题涉及两个方面。戏,有人演,没人看,或很少有人看,戏就演不下去了,当然就不演了——这是市场问题,是观众选择问题。

戏,有人演,也有人看,但不让看,或者不让演——这就是“禁戏”了。

谈到禁戏,有两本书值得看:一本是《元明清三代禁小说戏曲史料》,王利器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出版;另一本是《禁戏》,李德生著,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年出版。

禁,有两种:一种是禁止人看戏和演戏。比如雍正二年,禁"八旗官员遨游歌场戏馆",同治十二年,上海县"严禁妇女人馆看戏"。再有清代,不准旗人和官员参加商业演出。

第二种,是禁止戏的演出。除忌日禁止演出外,主要是禁止编写和上演主政者或者有权势的人不愿看到的戏。

既然要禁戏,那么,怎么禁呢?

禁的方法,一是列出哪几类是不许演的。过去叫"诲盗""诲淫",后来叫“反动”“黄色”。意思都差不多。但不同时期,不同的人对什么是“诲盗”“诲淫”“反动”“黄色”的解释,是不一样的。当然,除了“反动”“黄色”之外,还有些时候,会说是因为“残暴""低俗",或是其他问题,不能演的。

二是列出具体的剧目,哪些戏不能演。

元代最厉害,《元史·刑法志》说:“诸妄撰词曲,诬人以犯上恶言者处死。”

清代内务府的文告有“禁演淫靡斗狠之戏”和“禁演残酷欺逼之戏”的。地方上,官府也有查禁“淫戏”和“强梁戏”的,理由是:演唱淫浪之戏易启邪思,演唱武戏尤近诲盗。

过去的人们看戏。

20世纪30年代,国民党政府建立戏剧审查制度,还列出"必须禁演”的内容标准:一是“违反党义,提倡邪说”的;二是“迹近煽惑,有妨治安”的;三是“提倡封建思想”和“提倡迷信”的;四是“迹近诲盗,引导作恶”的;五是“描摹淫亵,诱惑青年”的;六是“情状残酷,有伤人道”的。

同一时期,北平市政府成立戏剧审查委员会,禁演的多为评剧,包括今天大家熟悉的《花为媒》。

纵观整个禁戏史,不难看出,禁戏无非是出于以下这么些个原因。

1.表现暴力、凶残、恐怖的

中国戏,本来不以舞台上所展现出的要“像”真实的为目标。但后来有些表演就是追求“像”,伤了人,杀了人,要见血。

这种表演既用在色情凶杀的戏——“血粉戏”中;又会用在公案戏中,比如演包公的铡刀一下去,鲜血四溅,尸分两段;还会用以表现战争的残酷,比如像武戏《界牌关》罗通被王伯超用枪挑破了腹部,肠子都出来了,当然血染征衣。这戏又叫《盘肠大战》,演英雄,演得很血腥。

以上这些戏,自清以后,多次禁演。

2.表现色情、淫秽的

色情、淫秽,一是出现在戏词中,二是出现在表演的动作中。当然,还可以用语言去暗示,表现在表演的声音、眼神中,或是表现在对观众的挑逗戏谑中。

但色情、淫秽,会因时代的不同、表现方式的不同,观众的感受也不同,于是不同时代会有不同的判定标准。

从文献中看,清代在1785年明令禁止秦腔在北京演出,理由就是要“正风俗,禁诲淫”,涉及的是魏长生的《滚楼》等戏,魏长生在踩跷上下了很大功夫。色情、淫秽,在当时相当程度表现在对缠足后的小脚的一种性心理感应上。这是现在人不易明了的。

自魏长生以后,特别是在京剧形成后,花旦中专有一类角色,被叫做“泼辣旦”“刺杀旦”的人物,从杨朵仙、路三宝、筱翠花、毛世来发展出一类“血粉戏”——“血”是“血液”的“血”。这类戏,无不见血,这是它们凶残、恐怖的一面。“粉”是“粉色”的“粉”,这类戏,无不涉奸情,这是它们色情、淫秽的一面。其中的作为主角的女性都是性格凶悍淫毒的人物,戏中会表现她们的性饥渴、性幻想。另外,她们不是杀人,就是被杀。比如《杀子报》中的徐氏因奸情被儿子撞见,用刀杀死了自己的儿子,《马思远》中赵玉因奸情用刀劈了自己的丈夫,戏中都用了“血彩”,血腥恐怖。《战宛城》中的邹氏和《乌龙院》里的阎惜娇,则是因奸情被杀的。

在戏的言辞中,或在表演中,涉含有“性”的意味,或者是对观众挑逗戏谑的,在小旦、小生、小丑的“三小”戏中,过去都可能有——有的并不是在戏的情节之中,而只是在戏的表演之中,甚至有的是演员即兴添加的。所以,每以“诲淫”,以色情、淫秽禁戏,相关的戏就都有了被禁的可能了。

对这类戏的禁演再扩张一下,我们就会看到,历史上,《西厢记》《玉簪记》也都被禁过。

3.属于“诲盗”,或者“反动”的。

这类戏是当政者或有权势的人出于政治上的考虑,或者是意识形态上的考虑,要禁演的。

比如,清代禁演强梁戏,包括《八蜡庙》《浔阳江》等;民国禁演“违反党义,提倡邪说"的戏;日本人入侵后,在他们的占领区禁演《岳母刺字》《杨家将》《文天祥》《史可法》;1949年之后,大陆和台湾分别禁演《四郎探母》,台湾禁演《霸王别姬》《春闺梦》《文姬归汉》和所谓“匪戏”。

具体的名目,有被认为是“迷信”、有鬼神而禁的。有被认为是歌颂了统治者、污蔑农民起义而禁的。有被认为是歌颂了“封建道德”而禁的。还有,被认为是“影射”而禁的。

4.“低俗”“无聊”“没有固定剧本”

京剧《四郎探母》年画。

《四郎探母》,民国三四十年代禁演,同一时期,延安“不提倡”,不公开演。1949年后,国共两党都禁,大陆在1956年复演,后又停演,1967年,《人民日报》《文汇报》发表批判“叛徒哲学”的文章,定性《四郎探母》是替叛徒、反革命招魂的“反动剧目”,1980年复演,又停演,直到七八年后,才正常演出。

其他,《铡判官》《奇冤报》《打棍出箱》《斩经堂》《游龙戏凤》《翠屏山》《活捉》《滑油山》,以及《铁冠图》中的《对刀步战》《别母乱箭》《刺虎》,甚至是《铁公鸡》,现在都已有人在演。

在1949年,以“荒诞不经,低级无聊,没有丝毫进步意义”为由禁演的《戏迷家庭》也已经成了央视戏曲频道每逢春节必上的剧目。

可以说,自戏产生以后,禁戏的做法历代都有,形形色色的禁令为我们提供了理解特定时代的特殊视角;而禁戏的“屡禁不止”,又能使我们看到民间意愿和国家意志之间的某种张力。

演戏,是一种表达。现代法律认可表达自由,限制只能由法律规定。法律会禁止在表达中一般人所不能容忍的暴力、凶残血腥和淫秽内容的出现。一是公开宣扬暴力、战争和种族灭绝的,二是具体地教唆犯罪的。

法律要禁止,具体的做法,又有两种:一是事先防范,一是事后惩处。也就是,告诉你什么是不能做的,做了,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去查处。

另外,现代法律对色情、淫秽一般都会定出标准。对暴力和色情定出级别来,有一些内容儿童不宜看,而成人是有判断和选择能力的。

戏,最一般的功用是娱乐,在这个层面上它适应的人数最多。然后是一种艺术的享受,对美的欣赏,与美的共鸣。然后,有一种像是与曾祖辈、高祖辈相关联的东西,不只是生理上的血脉相连,而且有文化上的血脉相连。

戏曲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就像一个民族、一个地方的饮食习惯和词汇语音是一种文化的组成部分一样。

在这里,美是一种习惯,一种民族的、地方的、历史的习惯;美是有品位之差的,是代代传承的积淀;是需要通过学习才能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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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楯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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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资料来源:《中国戏七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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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是中国人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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