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毕业10年,被撤销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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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毕业10年,被撤销学位

原标题:动真格!毕业10年,被撤销学位

论文剽窃,多久都不会翻篇!

近日,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的一则撤销学位决定公告,引发关注。公告显示,2010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翟某某于2013年12月获江西农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近日经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查实,翟某某硕士学位论文存在“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作假行为,决定撤销其硕士学位,注销其硕士学位证书。

图源:江西农业大学

据悉,教育部发布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江西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均有明确规定,学位申请人员出现剽窃行为,学校可以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可以说,江西农业大学的处理有理有据,且将结果在网络公开,表明了学校对学术不端零容忍的态度。

撤销学位,虽迟但到!

论文抽检,已成燎原之势!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模的持续攀升,本硕博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其中,最让各届毕业生胆战心惊的,便是屡次冲上热搜的毕业论文抽检。

论文抽检,源于2014年出台的两份文件。

2014年国家出台《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同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发布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按照规定,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为5%左右。

2021年1月1日,教育部正式施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 。

此后,江苏、江西、福建、四川、上海、北京、安徽、浙江等多个省市教育部门积极响应,先后印发实施细则,加大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力度,并明确表示,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由相关高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图源:教育部

论文抽检评议的结果不仅关乎学生学位,还与高校的各项成效评价、教育资源配置息息相关。

2021年7月发布的《上海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就明确,论文抽检结果将作为上海高校分类评价、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招生计划分配、 直升推免的研究生比例、新专业申请、学位点申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2021年12月发布的《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也明确提出:论文抽检结果将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招生计划分配、新专业申请、学位点申报以及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高校还要将抽检结果纳入有关部门、学院和指导老师绩效考核等。

图源:《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因此,近年来不少高校纷纷自查,提出要“彻底清理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近期,杭州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遵义医科大学等学校均在通知中提出,要彻底清理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遏制增量,自查清理的时间范围是“2018年1月1日以来”。5月23日,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网站也发布了《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针对论文学术不端和挂名现象进行为期三个月(2023年5-7月)的自查清理。

相比为难高校和学生,学位论文抽检制度的真正目的,在于保障和提升大学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倒逼高校注意教育质量的提升,真正培养具有符合学术或实践视角、理论、方法的博士、硕士,真正使本科毕业生学有所获。严把毕业关,是为我国高等教育“挤水”的必经之路,而论文抽检这把火不会停,也不能停。

制定学位法,完善顶层设计

为保证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国科学事业向好发展,除了大力实行学位论文抽检制度,制定学位法,完善学位制度顶层设计,也是国家和教育部近年来正在努力探索的一项重要工作。

作为一种学术称号,学位代表了个人接受高等教育的程度,也是评价其学术水平的重要尺度。学士、硕士、博士,这是我国目前实行的三级学位制度,也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所通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作为我国学位制度的法律基石,迄今已实施40余年。伴随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经历举世瞩目的重大变革,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与新情况,学位条例已然无法满足实践需要。

今年6月16日,国务院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从学位条例到学位法,这意味着我国学位法律制度将迎来一次重要的修订和完善。

图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事实上,早在2021年3月,教育部就曾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图源:教育部

不少学者认为,同学位条例相比,《草案》“进步很明显”。如,用7个章节明晰了逻辑完整的学位法律制度;学术自由写进基本原则;明确规定了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标准设定权;争议解决的申诉主体范围扩大等等。“相较于现行条例只有20条,征求意见稿有38条,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进行了极大丰富,反映了40年来我国在学位条例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实践反思。”

例如,《草案》在第33条“学术不端处理”部分既严惩学术不端,又保护了学位申请人和学位获得者的权益。学位授予单位在作出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的决定前,学位申请人或学位获得者有陈述和申辩权。第34条则对争议解决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受教育者对学位争议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诉。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在90日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对复核决定仍不同意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图源: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此外,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航大学副校长吴仁彪还建议,在修改《学位法》时引入学位分级制度,通过细化现有学位等级来细分人才。他表示,目前,国内有些高校已经通过评选优秀毕业生来细分人才,比如有高校评选10%的一等和10%的二等优秀毕业生,也有部分高校各评10%的优秀毕业生。通过学位细分反过来刺激和倒逼学生对于平时学习过程的重视。

图源:新浪微博

学位法是规范国家人才获得学位认可的保障,是促进教育进步、科技进步、鼓励人才成长的重要制度保障。制定学位法,是对学位制度的顶层设计和系统完善,也是对学位管理多元化趋势的适应。相信即将出台的学位法,将使我国的学位管理体制更加规范、清晰、公开。

学位论文抽检制度的实施和学位法的修订完善,从制度上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闯“毕业关”的毕竟是学生本身,毕业学生作为论文“当事人”,潜心治学,踏踏实实走稳每一步,才是对自己最大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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