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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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明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6月30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通告》。其中明确,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统计部门未统计三沙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暂采用全省年平均工资增幅测算三沙市2022年度的职工年平均工资。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通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9号)及省统计局的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现就2023年度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通告如下: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所在市县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本通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参照标准执行。

三、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一核定两调整,各缴存单位应于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2023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工作,并于2023年7月1日起按2023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进行调整与汇缴。

五、因统计部门未统计三沙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暂采用全省年平均工资增幅测算三沙市2022年度的职工年平均工资。

特此通告。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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