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墨江售卖“双胞水”引争议 律师:涉嫌误导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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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墨江售卖“双胞水”引争议 律师:涉嫌误导宣传

原标题:云南墨江售卖“双胞水”引争议 律师:涉嫌误导宣传

据搜狐千里眼视频报道,近日,有网友发文称妈妈去云南旅游带回来一瓶双胞水,引广泛关注和网友热议。墨江双胞水厂法人罗先生称,“现在好多人不生小孩,喝了我们的水都生了。”罗先生还表示,自己是正规厂家,经过检测和备案,不然也不会在市场售卖,出厂价有1块、8毛和5毛的。

律师:涉嫌误导宣传 发布虚假广告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认为,如果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没有相关科学依据的情况下使用“喝了我们这个水,会生双胞胎”的广告语对商品进行宣传,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

当事人发布虚假功效的广告内容,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据此前媒体报道,墨江北回归线标志园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墨江的双胞胎出生率确实很高,便有一些专家来此取了井水回去做测试,发现相较于其他地方的水质,这两口井内的微量元素、矿物质可能是要略高一些。

涉事水厂为个体工商户 注册“青箐双胞”商标

天眼查App显示,墨江双胞水厂成立于2013年10月,为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者为罗宗海,经营范围含饮料生产、食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等。企业年报显示,该厂2021年从业人数为2人。此外,知识产权信息显示,罗宗海已注册2枚“青箐双胞”商标,其中啤酒饮料类商标申请于2007年,于2009年完成注册;方便食品类商标申请于2022年12月,于今年6月刚刚完成注册。

天眼查App显示 墨江双胞水厂资料

公开资料显示,墨江的小县城生活着1200多对双胞胎,因此墨江也被誉为“双胞胎之乡”。当地有一口双胞井,传说称,喝了井里的水,就会生下双胞胎。(据云南网2019年06月25日《云南墨江北回归线标志园:立竿不见影、太阳在此转身,还有神奇的“双胞水”》)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是全国唯一的哈尼族自治县,素有“哈尼之乡、回归之城、双胞之家”的美誉。自2005年起,每年5月1日至2日,墨江都会举办以双胞文化为主题的旅游文化节。截至目前,已累计吸引了40余个国家及地区的13000余对双胞参与。

网友声音:智商“水” 老套路30年还没变

对此,有网友称:“梦回西游记”“这虚假宣传了吧”“一个敢想,一个敢产,一个敢批,一个敢喝”“感觉这买的就是一个心理安慰”。

微博网友评论

媒体快评:如此宣传“神水”赶紧查查!

极目新闻评论员吴双建发表评论说“一个地方双胞胎多很好解释,是因为人群基因的因素,这跟喝什么水没有关系。换个说法,如果当地双胞胎出生率高是存在着某种神秘关联,那为什么是跟水有关,而不是跟“空气”“地磁”有关?”当地监管部门不妨就此进行调查,依法依规处理,以澄清真相。

对公众而言,生育方面碰到问题,还是要去正规医院就诊,不要听信这些宣传,耽误了相关治疗。至于生不生双胞胎,还真得随缘。除了通过医学手段,可以肯定,喝几毛、一块钱一瓶的水,那是喝不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内容综合极目新闻、搜狐千里眼视频、中国经济周刊官微、潇湘晨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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