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坠亡案终审宣判:审判长逐条驳回辩护意见,张波欲言未获法庭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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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坠亡案终审宣判:审判长逐条驳回辩护意见,张波欲言未获法庭允许

原标题:姐弟坠亡案终审宣判:审判长逐条驳回辩护意见,张波欲言未获法庭允许

本文转自【澎湃新闻】;

重庆市高院5月11日上午对张波、叶诚尘犯故意杀人罪上诉一案(姐弟坠亡案)进行二审宣判,该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两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对张波、叶诚尘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参加庭审的旁听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当天上午宣判用了差不多40分钟,审判长先是对张波、叶诚尘两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在二审庭审时提出的10余个辩护意见进行逐条回答,并全部不予采纳。在答复完全部的辩护意见后,审判长直接宣读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并对张波、叶诚尘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

这位旁听人员说,审判长宣读完裁定内容后,两名被告人因为有法警押解着,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张波准备说话,但未被法庭允许。参加旁听的受害人家属,也克制着未对判决结果表达意见。

庭审结束后,被害姐弟的妈妈陈美霖在朋友圈中写道“谢谢大家,二审维持原判”。两个孩子的外公告诉澎湃新闻,二审维持两被告人死刑的结果,让他们悬着的心稍微落下去一点了,现在他们期盼着最高法在死刑复核阶段依然能维持,即便经历了这么多痛苦,如果能为孩子讨回公道让孩子瞑目,他们的心里也稍微好受点。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重庆市高院审理后认为,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波直接实施杀人行为,叶诚尘在决定杀害两名儿童、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作案、催促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追求被害儿童死亡等方面更为积极主动,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当,均系主犯。

张波、叶诚尘罔顾国法天理人情,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践踏社会良知,其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从严惩处。

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人提出张波没有实施杀人行为、叶诚尘没有逼迫和催促张波作案、原判量刑过重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依法不予采纳。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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