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代抚养并非理所当然,为人父母责任不可推卸

樱花雨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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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代抚养并非理所当然,为人父母责任不可推卸

原标题:隔代抚养并非理所当然,为人父母责任不可推卸

江苏宿迁男子钱某与女子张某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有一男孩,二人仅对其抚养一个月便分开,后该男孩一直由钱某母亲任某自愿抚养,一养就是8年。因年龄已大,对该男孩的抚养也越来越困难,任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钱某与张某各给付抚养费86400元。

隔代抚养是个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但孩子的祖母对孩子的父母提告讨要抚养费,还是比较罕见的。从几句简练的判决言语中,很难得知个案的细节,例如,当事人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是否有所约定,提告的祖母是否意在对孩子母亲索要抚养费而在具体执行时实际免去自己儿子要给付的部分,都只能是出于揣测。无论细节如何,这个相对罕见的案例在提醒着,无论如何,父母对孩子有养育的责任,不可逃避。

城市小区里遍布着帮忙带娃的老人,乡村县城的房子里住着寄养在祖父母家的孩子,已是过于常见的社会现象。隔代抚养的普遍,有作为公共服务的社会抚育体系缺失的客观原因,也有传统观念和家庭关系的主观原因,复杂的因素交织成了一幅大型的隔代抚养图景。

“无论你长多大,在我心里是一辈子的孩子。”这句话背后,不仅是父母的爱,也是一种很常见的大家庭式关系,在很多存在隔代抚养的家庭里尤其如此。父母即便成为了祖父母,仍在扮演父母的角色,而孩子们即使生了孩子,也仍然是个孩子。其中的一部分孩子,是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啃老”,用父母的钱买房、靠父母养娃和带娃,把生活的方向盘完全交给父母;另一部分孩子,即便物质上已经是家里的经济支柱,精神上却是爱恨交缠,对这种大家庭式的关系,既想摆脱,又无比依赖。

这枚硬币的一面,是父母对孩子的爱,是付出和牺牲的惯性,而另一面,则是孩子在实际成年甚至成为父母后,仍然对承担责任缺乏实感和自觉。当然,这种相处模式或是隔代抚养的决定,有多少是由孩子提出的,有多少是由父母主导的,每个家庭的程度各不相同,但本质上都促成了作为孩子的一方在承担责任方面部分缺位的客观结果。

就像在这个个案里,作为观者也很难探究,是过于年轻或幼稚的小情侣轻率地决定生下孩子,激化了矛盾令他们分开,男方母亲无奈“接盘”抚养孙子,还是在他们决定这个孩子去留之时,祖母已经作出了“你们尽管生,妈妈带就好”的承诺。无论是什么情况,都无碍于得出这是一对不负责任的父母这一结论,也可以想见这个从小没有父母关爱的小男孩,在年迈的祖母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即便没有物质上的缺失,也终归失去了某些感受爱的经历与探索世界的乐趣。

个案的判决结果,是孩子的父母分别给付祖母一笔抚养费,但如何养育一个孩子,显然不止是钱的问题。隔代抚养的初衷也许是帮帮孩子,结果却很可能是害了孩子——害了两代孩子。孕育生命、养育孩子,是一份不可推卸也不容回头的责任,成为父母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重大决定。不要把隔代抚养当成理所当然,更不要把隔代抚养当成逃避养育责任的方式。孩子不可以“无理由退换货”,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就要对他们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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