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苏省考c类申论解析 2022江苏省养老保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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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省考c类申论解析 2022江苏省养老保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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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规:城乡居民养老金“统一”

1月1日起,江苏将全面整合“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城乡居民统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将得到平等对待,惠及全省3000万人。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综合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助组成。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已在江苏省登记,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但未满60周岁,且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自愿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60岁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2013年,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是每人每月最低80元。对连续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每年可增加1%。根据国家政策、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江苏省将适时调整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

省内灵活就业人员可报销生育费用。

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生育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这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像职工和城乡居民一样享受生育医疗保险。

全省取消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联合发布通知,取消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划转6项服务性收费,降低1项收费标准,涉及金额约1亿元。

物业费不到3年上涨,业主可以要求辞退物业管理。

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修订发布《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制定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三年以内物业费上涨的,业主可以要求与物业公司解除合同。提高南京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标准

2014年1月起,南京调整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标准,对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目录中的个人负担提供救助。其中,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由个人实际负担的55%提高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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