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婚宴标准(科级干部)

夏末初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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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干部婚宴标准(科级干部)

您好,现在渔夫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科级干部婚宴标准,科级干部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你问的这个问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确实没有规定。

2、一是要看地方性法规,如地方性实施细则等。

3、二要执行《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

4、《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第十九条 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

5、 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三)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6、 第二十条 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7、 晋升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非领导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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