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新变化 202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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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新变化 202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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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1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10月27日,我市出台《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4〕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新农保制度与城居保制度相结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与之前的新农保制度和城居保制度相比,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哪些方面更惠民?

问: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参保群体是谁?

答: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的人员(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Q 2:城乡居民统一养老保险基金由哪几部分组成?投保人可以交几档?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组成。目前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为13档,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比之前的新农保、城居保分别提高了1500元、2000元、3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己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问: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如何补贴参保人?

答:在政府补贴方面,全省各级政府要对参保人缴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40元/年。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的,政府补贴每人每年40元、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65元、770元。相比之前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如果选择1500元、2000元、3000元的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将由之前的最高70元分别提高到100元、120元、160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员缴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在村民会议上民主确定。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集资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补贴和补助金额不超过我市规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如何体现对困难群众的政策倾斜?

答:县(区)政府将为一、二级重度残疾,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妇缴纳养老保险费

回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这次制度并轨明确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中央确定(根据国家安排,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来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国家最低标准。根据省政府规定,我省在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5元,增加部分由省财政全额负担。为鼓励长期缴费,《实施意见》规定,参保缴费人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

问: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提前支取吗?

答: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出国、定居或死亡等情况除外。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问: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及《实施意见》规定,城乡参合

问8:城镇职工死亡后有丧葬补助金,这次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这方面是否有明确规定

答: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经过充分论证,我市探索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是我市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举措,是市委、市政府改善发展民生的具体体现。《实施意见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2015年及以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为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720元,其中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正常缴费不足3年的按360元计发。

问9:如何防止参保人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答:为防止参保人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社保经办机构每年要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保机构,在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问1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异地转移异地转移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问11: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后,原来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基金如何运行如何对基金进行管理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后,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将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按照国家、省的安排,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在基金监督方面,制定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监督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储存、管理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规定披露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积极探索有村(居)民代表参加的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做到基金公开透明,制度在阳光下运行。社保机构为参保人建立参保档案,记录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并按规定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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