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旧立新 创造破产审判“长春样本”——长春破产法庭设立一周年述评_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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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旧立新 创造破产审判“长春样本”——长春破产法庭设立一周年述评_吉林

审理315件案件,审结192件,成功盘活资产289.84亿元,释放土地59.15万平方米,保护8867名职工的权益……这些数字,不仅是对成立仅仅一年的长春破产法庭工作效率的肯定,也是对他们敢于破旧立新、不断创新的有力证明。

长春破产法庭,这个看似司法系统中普通的一环,却以其卓越的智慧和勇气,在过去一年中创造出令人瞩目的成绩,既展示出破产审判中“破”与“立”的辩证关系,也揭示出“破”中有“进”的奥秘。

在这192件案件中,蕴含着一个个危机中转危为机、挑战中勇担责任、逆境中复苏崛起的真实故事。在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凝聚着长春破产法庭的智慧和勇气,他们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智慧,寻找破产审判中的“立”与“进”。

给破产者“立”的希望 创造“长春样本”

在面对破产审判中的众多困难时,长春破产法庭凭借勇气和智慧,创造了破产审判“长春样本”。

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这是一家曾经的大企业,因各种原因而陷入了破产的困境。在进入重整程序后,通过股东和管理层出资的方式,成功地帮助企业重整。长春破产法庭以企业重整为契机,帮助企业实现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让企业再次看见希望和光明的引领者。

吉林粮食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在被法院强制批准后,在长春破产法庭强有力的监督和指导下,仅用时6个月就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至此,这家作为全国仅有的三家具有粮食进出口特许经营权资质和四家可以从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之一的粮油企业,不仅保留了全国稀缺的粮食进出口特许经营权资质,而且妥善处理了30余亿元的负债,对全省农业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长春破产法庭充分运用预重整、自行和解、破产重整等制度,对像吉粮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一样有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全力以赴,帮助化解危机,增添发展生机。吉粮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职工得以妥善安置,13亿元资产得以盘活,这就是长春破产法庭赋予的“立”。

长春破产法庭对中小微企业更是细心呵护,充分运用庭外和解制度,加大挽救力度,成功审结金秋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盛翔建筑劳务公司等和解案,不仅有效保护了具有挽救价值的小微企业,也充分保障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给审判以“智慧” 打造“长春模式”

行进路上,长春破产法庭在披荆斩棘中不忘创新,打造出智慧破产“长春模式”。

今年6月19日,在长春破产法庭成立近一年之际,“长春智慧破产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作为东北地区首个“智慧破产系统”,该系统结合府院联动、重整投融资服务、银企资金监管、智能化法官和管理人工作平台等破产审判工作新要求,从五大方面进行创新升级。

“长春智慧破产系统”的上线运行,是长春破产法庭对科技的深度应用,也是他们不断创新,勇于破旧立新的具体体现。通过全新突破,打造了“一网五平台+小程序”的数字应用体系,构建了智慧破产的“长春模式”。

这个系统自今年1月试运行以来,系统免费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29场,为6160位债权人提供服务,节省会议成本近600万元,实现债权清偿1912笔,金额达42.3亿余元。数字化的审判方式,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也让信息公开更加透明,公众监督更加便利,公正公开的破产审判得以全面展现。

快马加鞭地“进” 深耕“长春实践”

企业破产不仅会对企业自身产生严重影响,也会对整个经济环境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破产审判制度的完善对于经济的健康发展来说至关重要。近期,长春破产法庭全力打造破产审判专业化制度体系,这可以看作是推动破产审判制度发展的重要一步。

长春破产法庭在处理破产案件方面,展现出了强烈的改革决心和实践能力。他们关注重大破产案件联动办理,化解破产旧案,推动府院联动平台建设等,与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政数局、长春智慧法务区等进行深度研讨交流,这种跨部门的协作和共享,对于优化和提升破产审判相关的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专项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对于提升破产审判的效率和公正尤为重要。长春破产法庭在这方面的工作令人印象深刻,他们不仅明确了结案目标和任务,而且紧盯案件办理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结案措施。此外,他们还完善了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破产案件单独考核、破产专项经费保障、破产管理人分级考核等制度,这些都是推动破产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的关键因素。

长春破产法庭作为全省法院首个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探索的试点单位,正在开展全市范围内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调研工作,接下来将结合实际,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起草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指引,为个人破产立法提供“长春样本”。

长春破产法庭的各项探索、实践、创新,不仅推动了长春破产审判工作的发展,对全省乃至全国的破产审判制度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危机中寻找机会,在变革中寻求突破。长春破产法庭将继续坚守这样的信念,在破产审判工作中促使更多的“立”,获得更多的“进”,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长春新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长春日报记者 陈丽雅

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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