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通报部分券商研报业务内控不到位 招商证券、英大证券此前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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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通报部分券商研报业务内控不到位 招商证券、英大证券此前遭处罚

(原标题:深圳证监局通报部分券商研报业务内控不到位 招商证券、英大证券此前遭处罚)

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闫惠卓 刘绪尧)7月4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2023年第2期《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以下简称《通讯》)。《通讯》显示,深圳证监局针对部分证券公司及相关人员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内部控制不到位、个别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营销不当、证券营业部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疏于管理等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通讯》显示,深圳证监局检查发现,部分证券公司在发布研究报告业务展业过程中,存在考核制度不完善及执行不到位,分析师调研活动管理、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个别研报制作不审慎等情形。深圳证监局对部分证券公司及相关分析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

据记者统计,今年5月以来,深圳证监局共计开出5张研报业务相关罚单,其中2张分别针对招商证券和东亚前海证券,另外3张则指向招商证券、东亚前海证券及英大证券相关分析师或负责人。其中,东亚前海证券因内控机制不完善及执行不到位、研报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足、研报制作不审慎等原因被深圳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招商证券因市场影响评估机制不完善、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个别研报制作不审慎等原因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英大证券因个别研报数据未标注来源,预测公式不审慎和撰写的某公司投价报告风险揭示不充分,且存在报告表述不严谨的情形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外,深圳证监局在日常监管发现,某证券营业部个别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营业部现场公示信息显示其具有“投资咨询资格”;个别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未有合理依据;个别非营销人员参与基金销售获取奖励;个别不符合期货从业人员条件的员工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获取奖励。

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事项反映出营业部疏于从业人员管理,对员工执业行为培训、监督不到位,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加强合规管理,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督促员工勤勉尽责,保障规范经营。根据此前深圳证监局发布的处罚来看,该营业部为华西证券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

《通讯》要求,辖区各证券公司应加强研报信息来源和留痕管理,强化研报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内部控制,规范公开发表言论和客户服务活动管控,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和内部问责制度,不断提升业务质量与合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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